加州65
加州65提案(Proposition 65)即《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1986年11月在加州颁布,旨在保护加州公民及加州饮用水资源免受已知具有致癌、致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污染,同时,告知加利福尼亚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里的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质或释放进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加州65清单
加州65要求政府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加州已知化学品清单可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称为加州65清单,已公布近1000种化学品。如果企业使用清单中的物质,必须给予清晰合理的警告,否则相关企业必须使用科学数据证明其物质浓度低于消费者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港口值(safe harbor level)。
加州65的核心要求
1、禁止污染饮用水源:生产、使用、释放列表上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从事列表中的化学物质活动的企业,不得将提案中列出的危险化学物质排入饮用水;
2、提供清晰合理的警告标签:化学物质列入控制清单后,制造商和经销商必须在12个月内警告化学物质,除非暴露含量特别低,造成重大风险;
产品涉及加州65
加州65规定了珠宝、服装、箱包、运动垫、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陶瓷玻璃制品、铝炊具、自行车及其配件、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几乎覆盖了所有产品,并列出了危险品的暴露场景。
加州65和解协议
加州65本身对有害物质没有限制,只有安全港的数值(safe harbor level),企业需要提供大量的支持数据提供大量的支持数据。当个人或团体质疑产品中某些有害化学品的安全水平并提起诉讼时,较终达成和解协议或裁决。目前,加州65对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控制通常是指现有的诉讼案件或和解协议,以满足某些产品中某些物质的限值要求和方法。企业在进行CP 65合规时,也应首先比对已有的此类产品的诉讼案中确定的物质管控要求,然后参考此管控来调查产品中的有害物质。
针对CP 65例的一些案例超过了 ,其产品本身不得在加州销售,只要在某些情况下添加标签。